第五章 二次型

本章包含二次型化简、规范形及正定二次型相关的基础定理。

定义5.1 二次型

是一个数域, 个文字。称二次齐次多项式

为数域 上的一个 元二次型。用矩阵表示为 ,其中 是对称矩阵,

例子:定义5.1 二次型 — 例子

定义5.2 线性替换

是两组文字,称

为由 的一个线性替换。用矩阵表示为 。若 ,则称为非退化线性替换

例子:定义5.2 线性替换 — 例子

定义5.3 矩阵合同

是数域 上的 阶方阵。如果存在可逆矩阵 ,使得

则称 合同(或相合)。

例子:定义5.3 矩阵合同 — 例子

定义5.4 规范形

在复数域上,二次型可化为 为秩),称为复规范形

在实数域上,二次型可化为 ,称为实规范形(或规范形),其中 称为正惯性指数 称为负惯性指数 称为符号差

例子:定义5.4 规范形 — 例子

定义5.5 正定二次型与正定矩阵

是实二次型。如果对任意不全为零的实数 ,都有

则称 正定二次型,对应的实对称矩阵 称为正定矩阵。类似可定义负定半正定半负定二次型与矩阵。

例子:定义5.5 正定二次型与正定矩阵 — 例子

定理5.1 二次型化为平方和

数域 上任意一个二次型都可以经过非退化的线性替换变成平方和的形式。

对变量个数 做数学归纳法。

时, 已经是平方和。

设对 个变量的二次型结论成立。考虑 个变量的二次型

情形1:某个 ,不妨设 。将含 的项配方:

,其余 ),这是一个非退化线性替换。剩余部分是关于 的二次型,由归纳假设可化为平方和。

情形2:所有 ,但某个 ),不妨设 。做线性替换 )。则 ,出现了平方项,化为情形1。

证毕

例子:定理5.1 二次型化为平方和 — 例子

定理5.2 对称矩阵合同于对角矩阵

在数域 上,任意一个对称矩阵都合同于一对角矩阵。

二次型 经非退化线性替换 变为 。由定理5.1, 可化为平方和,即 为对角矩阵。因此 合同于对角矩阵。

证毕

例子:定理5.2 对称矩阵合同于对角矩阵 — 例子

定理5.3 复二次型的规范形

任意一个复二次型,经过一适当的非退化线性替换可以变成规范形,并且规范形是唯一的。

规范形为

其中 是二次型的秩。

由定理5.1,复二次型可化为平方和 )。在复数域中,每个 都可开方,令 ),),即得规范形

唯一性:设二次型经两个非退化线性替换分别化为 。则对应的矩阵合同关系为 。合同矩阵有相同的秩,故

证毕

例子:定理5.3 复二次型的规范形 — 例子

定理5.4 实二次型的规范形(惯性定理)

任意一个实二次型,经过一适当的非退化线性替换可以变成规范形,并且规范形是唯一的。

规范形为

其中正平方项的个数 称为正惯性指数,负平方项的个数 称为负惯性指数,它们的差 称为符号差。

由定理5.1,实二次型可化为平方和 )。令 ,即得规范形。

唯一性:设二次型经两个非退化线性替换分别化为

要证 。用反证法,设

,则 。令 关于 的表达式为

任意。此时规范形1的值为 (除非全为零)。

但考虑方程组 ,这是 个方程, 个未知量。因为 ,方程个数 ,必有非零解 。对此解,规范形1的值 ,而规范形2的值 ,矛盾。

同理 也矛盾。故

证毕

例子:定理5.4 实二次型的规范形(惯性定理) — 例子

定理5.5 复对称矩阵的合同标准形

任一复对称矩阵 都合同于一个对角矩阵

其中对角线上1的个数 等于 的秩。两个复对称矩阵合同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它们的秩相等。

由定理5.3, 对应的二次型可化为规范形 ,对应矩阵为 ,故 合同于此矩阵。

合同矩阵有相同的秩(因为 的秩 的秩,由 可逆及定理4.4)。反之,若两个复对称矩阵秩相同,则它们都合同于同一个 ,由合同的传递性,它们互相合同。

证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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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理5.6 正定二次型的充要条件

元实二次型 是正定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它的正惯性指数等于

充分性:若正惯性指数 ,则规范形为 。对任意 可逆),故 正定。

必要性:若 正定,设规范形为 。若 ,取 使 ,则 ,与正定矛盾。故 (且 )。

证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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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理5.7 正定矩阵的顺序主子式判定

实二次型是正定的充分必要条件为矩阵 的顺序主子式全大于零,即

必要性:若 正定,则对任意非零 。特别地,取 (前 个分量不全为零),则 ,其中 阶顺序主子阵。因此 对应的二次型正定,由定理5.6, 的正惯性指数为 ,故 (正定矩阵的行列式为正,因为所有特征值为正,行列式等于特征值之积)。

充分性:对 做归纳法。 时,),正定。

设对 阶矩阵结论成立。设 阶矩阵 的所有顺序主子式大于零。将 分块为

的顺序主子式就是 的前 个顺序主子式,都大于零,由归纳假设 正定,故 存在。

做合同变换:

。合同变换不改变行列式,故 。由 ,得

因此 合同于 ,其中 正定,。对任意 ,若 ,则 ;若 ,则 。故 正定。

证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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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理5.8 半正定二次型的等价条件

对于实二次型 ,其中 是实对称的,下列条件等价:

  1. 半正定;
  2. 正惯性指数与秩相等;
  3. 有实可逆矩阵 使 为对角矩阵,且对角线元素全非负;
  4. 有实矩阵 使
  5. 所有主子式皆大于或等于零。

1 2:若 半正定,规范形为 。若 ,取 ,其余为零,则 ,与半正定矛盾。故

2 3:正惯性指数 秩,规范形为 ,对应对角矩阵对角线元素为 ,全非负。

3 4:设 对角线元素 。令 为对角矩阵,对角线元素为 。则 。令 ,则

4 1:设 ,则 ,故 半正定。

1 5:若 半正定, 的任意 阶主子阵 对应的二次型也半正定(限制在相应坐标上),故 (半正定矩阵的行列式非负)。

5 1:所有主子式非负,特别地顺序主子式非负。若 ,则 的某个特征值为零。其余特征值由主子式条件可证非负(需要更细致的论证,利用特征值是主子式的连续函数)。若 ,则所有顺序主子式 (由所有主子式 可推出),由定理5.7, 正定,从而半正定。

证毕

例子:定理5.8 半正定二次型的等价条件 — 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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