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集合与映射
本章包含集合与映射相关的基础定理。
定义 可列集
如果一个集合 中的元素可以与正整数集 建立一一对应关系,即 的元素可以排成一个无穷序列
则称 为**可列集(或可数集)。有限集与可列集统称为至多可列集**。
例子:定义 可列集 — 例子
定义 绝对值
设 是实数, 的绝对值定义为
例子:定义 绝对值 — 例子
定义 算术平均值、几何平均值与调和平均值
设 是 个正数,则称
为它们的算术平均值(AM);称
为它们的几何平均值(GM);称
为它们的调和平均值(HM)。
定理 可列个可列集之并也是可列集
定理陈述:设 是可列个集合,其中每个 都是可列集,则 也是可列集。
证明:
第一步:将每个可列集的元素排成一列
因为每个 都是可列集,所以 的元素可以排成一个无穷序列。对任意 ,设
这里第一个下标 表示该元素属于第 个集合 ,第二个下标 表示它是 中排第 位的元素。
第二步:将所有元素排成无穷方块阵
把所有集合的元素按如下方式排列成一个无穷的”方块阵”:第 行放 的元素,
注意:这个方块阵包含了 中的每一个元素,因为任何属于某个 的元素 都出现在第 行第 列的位置上。
第三步:用对角线法则将方块阵中的元素排成一列
现在我们需要把方块阵中的元素排成一个序列(即与 建立一一对应)。方法是沿着”对角线”来数:
- 第1条对角线(下标之和为 ):
- 第2条对角线(下标之和为 ):
- 第3条对角线(下标之和为 ):
- 第4条对角线(下标之和为 ):
- ……
一般地,第 条对角线上的元素满足 ,按 从小到大(即从右上到左下)排列为 。
把所有对角线上的元素依次连接起来,就得到一个序列:
为什么这个排列不会遗漏任何元素? 因为方块阵中位置 上的元素 位于第 条对角线上,而每条对角线都有限长,所以 一定会在排列中的某个确定位置出现。
第四步:去掉重复元素
由于不同的集合 和 ()可能有公共元素,所以上述排列中同一个元素可能出现多次。我们按如下规则处理:从序列的开头往后扫描,如果某个元素在前面已经出现过,就跳过它。
去掉重复后,得到的序列仍然包含了 的所有元素(每个恰好出现一次),因此 是可列集。
证毕
定理 有理数集 是可列集
定理陈述:有理数集 是可列集。
证明:
第一步:将问题归约为证明 中的有理数可列
整个实数轴 可以写成可列个区间的并:
由于 本身是可列集,如果每个区间 中的有理数都是可列的,那么由定理1.1.1(可列个可列集之并仍可列), 中的有理数就是可列的。
进一步,区间 中的有理数可以通过映射 与 中的有理数一一对应,所以我们只需要证明 中的有理数是可列集。
第二步:将 中的有理数按分母分组
中的每个有理数可以惟一地表示为既约分数 ,其中 ,,,且 互素(即 )。
我们按分母 来分组:
- 分母 的既约分数:(共1个)
- 分母 的既约分数:(共1个, 不是既约的)
- 分母 的既约分数:(共2个)
- 分母 的既约分数:(共2个, 不是既约的)
- 分母 的既约分数:(共4个)
- ……
一般地,分母为 的既约分数至多有 个(因为分子 可取 ,但要去掉与 不互素的那些),所以每组都是有限集。
第三步:将所有有理数排成一列
按分母从小到大的顺序,依次列出每组中的既约分数:
由于每组都是有限集,而组数是可列的,这个排列给出了 中全体有理数与 的一个对应关系,因此 中的有理数是可列集。
第四步:回到原问题
由第一步的归约,每个区间 ()中的有理数都是可列集,而 是可列集,由定理1.1.1知 是可列集。
证毕
例子:[[第一章 集合与映射 例子#定理 有理数集 是可列集 — 例子]]
定理 三角不等式
定理陈述:对于任意实数 和 ,都有
证明:
先证右边的不等式 :
第1步:对任意实数 ,有 。这是因为:若 ,则 ,所以 ;若 ,则 ,所以 。
第2步:由第1步知 ,,两式相加得
第3步:同样由第1步知 (即 ),,两式相加得
第4步:由绝对值的定义, 等于 和 中较大的那个,即
由 (i) 和 (ii) 知 且 ,所以它们的最大值也满足
再证左边的不等式 :
第5步:将 写成 ,对右边不等式(已证)应用得
移项得
第6步:将 写成 ,同理得
移项得
第7步:由 (iii) 和 (iv) 知
即 和 都不超过 。而
所以
综合:由右边和左边的不等式,我们得到
证毕
几何意义:若将 和 理解为向量,则 、 和 正好构成一个三角形,三角不等式表示的正是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、任意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这一性质。
定理 平均值不等式
定理陈述:对任意 个正数 ,有
等号当且仅当 时成立。
即:算术平均值 ≥ 几何平均值 ≥ 调和平均值(AM ≥ GM ≥ HM)。
证明:
整个证明分为三部分:先证 的情形,再推广到任意正整数 ,最后证 GM ≥ HM。
第一部分:证明 AM ≥ GM 当 时成立
基础情形 :
对任意正数 ,要证 。
因为 ,所以 (实数的平方非负),展开得
移项得
即 。等号成立当且仅当 ,即 。
归纳步骤:假设 AM ≥ GM 对 成立,证明对 也成立。
设 是 个正数。将它们分成两组,每组 个:
由归纳假设,对每组分别应用 AM ≥ GM:
记 (A) 式左边为 ,右边为 ;(B) 式左边为 ,右边为 。则 ,。
现在对 和 这两个正数应用 的情形:
而
因此
由数学归纳法,AM ≥ GM 对所有 ()成立。
第二部分:从 推广到任意正整数
设 是任意正整数。取 使得 (即 是不小于 的最小的2的幂)。
记几何平均值为
在原来的 个数后面,补上 个 ,凑成 个正数:
对这 个正数应用第一部分的结论:
计算右边:
(这里用到了 ,这是 的定义。)
所以不等式变为:
两边乘以 :
移项(把 移到右边):
两边除以 :
等号条件:等号成立当且仅当补充的 个 不影响等号,即原来 个数的 AM = GM,这要求所有 个数相等,特别地 。
第三部分:证明 GM ≥ HM
对 这 个正数应用 AM ≥ GM:
两边取倒数(因为两边都是正数,取倒数后不等号方向反转):
这正是 GM ≥ HM。等号成立当且仅当 ,即 。
综合三部分,我们证明了
等号当且仅当 时成立。
证毕
相关链接
来源引用
- [数学分析 陈纪修 第三版 上](raw/数学分析 陈纪修 第三版 上/full.md)